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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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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与凌之谈过没有?这天天的送花传出去终归是不好。”顾老爷子只要想到每天准时准点送进来的玫瑰花便觉得头疼。

    “还没有,我想等到凌之的腿好一些了,再找个合适的时机和她谈一谈。”

    “凌之的腿”顾老爷子眼神微眯,“怕也是为这事给‘伤’的。”

    顾鸿永立时明白了顾老爷子的弦外之音,不赞同道:“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如今这局面不反而是弄巧成拙了!”

    “想来凌之也是无奈之举。虽说一家有女百家求本是好事,可这世道时局谁又说的好呢?且无论是陈家还是赵家我都不看好,虽说都是权势鼎盛的人家,但那样的家庭以凌之的性格并不适合。三妻四妾的,可给不起我凌之的幸福。”

    顾鸿永默然,莫说顾老爷子不会同意就是他也不会同意。顾凌之和顾敏之是顾家女儿中最出色的,美貌聪慧又才华横溢。但龙生九子各不相同,比起顾敏之的精明、大胆、果决如带刺的玫瑰一般,顾凌之却如空谷幽兰一般,低调而空灵也更加倔强有主见。如今顾凌之的婚事成为了顾家、顾鸿永最大的心病。比起权势滔天的人家,顾家即便富甲一方可也还是落了下乘。

    “季家那小子你可与他说了?”

    顾鸿永垂头叹息一声道:“说了,不过他执拗的很,只说他想见凌之一面,我与他说要守当年之约,我们顾家出手相帮青联帮、帮他,要的就是他从此远离凌之。但我瞧着他实在是固执,不到黄河心不死。”每日看到季汶峰雷打不动的守在家门外,顾鸿永就觉得,顾凌之腿受伤不方便出门真是极好的。

    “那小子也算是有些魄力”从不谙世事的少年,长成青联帮独当一面的当家人,只可惜,终究是不同路的人。顾老爷子食指点了点桌面严肃道:“无论如何,凌之的婚事今年内必须定下,以免夜长梦多。季家那小子不足为患,凌之是聪明的,拿得起放得下,她不会再与季汶锋有关联的,况且还会有别人出手处理他的。”

    顾鸿永与顾老爷子心领神会相视一笑。

    “父亲,我觉得林伯翰就很好,他虽然家世清贫些但为人正直,少年就素有才名,性格温和,为人上进,思想也不不迂腐,如今在大学里教书。我看他待凌之很真心,之前他曾与我恳切的谈过真心的仰慕凌之,希望可以娶凌之为妻。”

    “竹门对木门,门不当户不对。况且他们两人性情就不合适。”顾老爷子板着脸道:“你倒是活得迂腐了,竟也想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了。可你便是再心急也要问过凌之是否喜欢。

    凌之是有主见的,性子外柔内刚,何况我观她对林伯翰并无好感,那林伯翰几次三番的来家里找她,想来也是碍于礼貌不能直说拒绝他罢了。可你身为父亲怎也如此粗心?这世道眼瞅着是要乱,那林伯翰手无缚鸡之力,又无家世可自保,这样一届教书先生岂有能力保凌之一世无忧?”

    “你母亲过世时曾交代我,一定要给凌之找个如意郎君,否则来世她都不会再见我了。”

    顾老爷子一生挚爱的妻子,顾鸿永的母亲庄老夫人生前最是偏疼顾凌之,临终前,曾留下遗嘱,庄家的所有产业都留给顾凌之做为嫁妆。

    顾鸿永见顾老爷子并不看好林伯翰,自己思量一番也觉得林伯翰不是合适的人选,想自己真是一叶障目糊涂了,之前只希望女儿能找到个真心待她之人可以夫妻琴瑟和鸣,却忽视了女儿的感受和林伯翰为人能力的问题。

    顾鸿永越想越觉得自己惭愧,“父亲,那,对于凌之您可有合适的人选?”

    顾老爷子笑而不语的望向窗外。

    “父亲是说他?”顾鸿永诧异的看着顾老爷子,脸上的神情很是不认同。

    顾老爷子微微颌首,“都是别扭的孩子。”

    顾老爷子对任何人都没有说过,其实由始至终,在他心里,霍廷宇都是最满意的孙女婿人选。

    霍廷宇的精明才真正是深藏不漏的。

    当年季家遭难固然是梁家出手造成的,可梁宝珠毛躁的性子是定然想不出那釜底抽薪狠辣主意的,而且当初梁宝珠找他却不是找顾鸿永将是季汶锋绑架的顾凌之事全盘说出,又说出季汶锋觊觎顾凌之。可见那真正的幕后推手对顾家的了解,最后事实也正如顾老爷子所料的,从那以后,顾老爷子便对霍廷宇更加刮目相看。

    人总是喜欢聪明又善良的,但善良是有度的,一味的善良并不总会获得人们的赞赏尤其是顶天立地办大事的男人。

    男人真正的魅力就在于他的城府智慧谋略,可以掌控大局,面面俱到,但却秉持着内心的良善可以做到收放有度,即便危机之时,也可以保家人全身而退。这样的人哪怕他使阴谋诡计亦让人真心折服。在顾老爷子心中,霍廷宇无疑便是这样的人。

    顾鸿永却眉头紧蹙,他并不同意顾老爷子的看法,或者说是他并不看好霍廷宇,这倒也怨不得顾鸿永,谁叫霍廷宇是花边新闻的常客,霍鸿永嫁女不求女婿权势滔天万贯家财,只求对女儿一心一意,婚后可以鹣鲽情深。可在顾鸿永看来,霍廷宇却并不是个合格的人选。

    花园中,一开始为了防止顾老爷子的“亲疏远近”,所以顾家姑嫂几人,在画作上都没有署名,只是写几个字或提了诗词。

    霍廷宇随意翻翻看看,翻到了一张牡丹图,嘴角瞬间微不可察的向上翘起,这字还是他手把手教的呢,这么多年竟也没有多少改变。

    霍廷宇轻咳了咳故意说道:“这幅芍药画的好。”

    顾爱之噗呲一声笑了出来,“廷宇哥,我们家院子里可没有芍药,那分明是牡丹啊,你看那还有诗作呢。”

    “落尽残红始吐芳,佳名唤作百花王。竟夸天下无双艳,独立人间第一香。五代,皮日休的诗。呵,若是不看这诗,我还以为这画的是芍药呢。”霍廷宇的余光不着痕迹的瞥向顾凌之,见顾凌之微微白了脸色敛起笑容,霍廷宇莫名的觉得心情大好。

    也许喜欢一个人便是这样,无论你是高兴还是生气,都希望这一切只与我有关。

    “诗是好诗,不过这牡丹画虎类犬。这是谁画的?”

    髙怜心幸灾乐祸的看了一眼顾凌之得意的说,“是二表姐”

    “哦,难怪!”

    难怪?顾凌之秀眉微蹙,暗自恼怒的瞪了眼霍廷宇。难怪什么?

    霍廷宇潇洒的脱下西装,将衬衫两袖挽到手肘,铺好宣纸、镇尺、沾墨动作一气呵成,不消一会儿,一朵朵栩栩如生的牡丹便跃然纸上,还有两只惟妙惟肖的蝴蝶在花丛中翩翩飞舞,霍廷宇分别用隶书写下‘富贵花开’,以及瘦金体字写下‘牡丹奇擅洛都春,百卉千花浪纠纷。国色鲜明舒嫩脸,仙冠重叠剪红云。’

    顾敏之一直站在霍廷宇身侧观看者,“是北宋范纯仁的诗。”

    霍廷宇从西装马甲的口袋中拿出刻有‘建希’二字的篆书印鉴盖在了下面。

    何信芳也是精通琴棋书画的才女,忍不住赞赏道:“画好字好印好,三绝!怪不得外面的人都说若能得建希先生的一张墨宝、一块印鉴就是千金散尽也是值得的。”

    “廷宇哥,这个印可真好。”听完何信芳的话,顾爱之立即拿起霍廷宇的印鉴,爱不释手的把玩着,一双眼睛都在放光。

    潘燕婉笑着打趣道:“呦呦呦,我的好妹妹啊!你可真识货,你知道霍七少亲手雕刻的印鉴外面都是什么市价了?没听到大嫂说么‘千金散尽’,你就是有钱求都求不到一个呢!”

    顾爱之撅着嘴道:“那是外面的人,是别人,我们和廷宇哥可是自己人。廷宇哥,什么时候也送我一方印?”

    “你可真不贪财”霍廷宇哭笑不得的看着顾爱之,前有戏票,现在又要印鉴。

    顾爱之笑得像个志得意满的小狐狸。

    潘燕婉不知霍廷宇与顾爱之之间的交易,但却别有深意的看了眼紧抿着双唇端坐着的顾凌之,又意味深长的看着霍廷宇,笑道:“可不就是像爱之妹妹说的么,咱们和霍家七少自然是自己人了,安城人谁人不知我们两家的交情,就跟一家人一样。”精明的潘燕婉早就捕捉到霍廷宇与顾凌之之间的一丝苗头,也没有错过霍廷宇那一直瞥向顾凌之的眼神。

    “二嫂,你的嘴我是怕了。爱之,你若是听话,你喜欢什么样的我就送你什么样的。”

    顾爱之连连点头,听话是怎样的听话?自然是做他霍廷宇在霍家的耳朵和眼睛看住顾凌之的一举一动。这样的交易,顾爱之很愿意做。

    顾爱之竖起三根手指保证道:“一定一定。我们说好了的,谁反悔了就是小狗。”

    霍廷宇满意的微微颌首。

    霍廷宇将画好的画铺在顾凌之的面前,“顾二小姐,看到了吗?这才是牡丹。”

    “画得可真好啊!”髙怜心一脸崇拜的看着霍廷宇,眼神温柔的好似能滴出水来,娇声的说道:“七哥,你什么时候也可以教教我?”